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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医师执业注册改革实施说明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点击:8  日期:2017-04-08 

松原市医师执业注册改革实施说明

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注册管理将迎来重大变化:
 
①《办法》将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可注册多个执业地点,每个执业地点下有一个主要执业机构,可在多家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将不受限制,实行区域注册制,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
 
②《办法》通过建立完善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其对个人信息的自动识别功能,精简办理注册所提交的材料。删除了原办法第十七条变更执业注册申请时需到原注册部门变更“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的规定,实现执业证书编码唯一制,优化医师注册管理。
 
③《办法》通过建立注销注册退出机制,及时清理医师队伍中的不合格人员,对于不适合执业的医师予以注销注册,对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予以注销注册,增加了对医师参与有组织作弊不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规定。
 
《办法》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
 
希望各位医师考生能够及时了解医师执业注册改革的相关内容,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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