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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药学会:http://fda.nanjing.gov.cn/29643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点击:24  日期:2015-07-13 

南京药学会官网:http://fda.nanjing.gov.cn/29643

中国药学会(时称中华药学会)于1907年在日本东京创立,1926年11月迁至上海,1929年10月6日,中华药学会在上海同德医专召开,决议在南京设立分会,并报经国民政府内政部、教育部、卫生部备案认可。南京分会是全国各省市药学会中成立最早的地方分会,也是南京药学会的前身。
 
第一届理事会:1930年7月14日中国药学会南京分会正式成立,会址设在松涛巷21号。理事有:陈璞、于达望、梁任枢、徐定模、朱衫青、钱云蒸等。
 
第二届理事会:由于缺乏详尽的历史资料,对南京分会的第二届年会及理事会情况尚难确认。
 
第三届理事会:据历史记载,南京分会的第三届理事会于1959年进行改选组成。理事长:陈思义,副理事长是沉渤,另有理事15人:汪守默、刘国杰、彭司勋、叶三多、李炳鲁、王殿翔、叶桔泉、李成功、濮存智、李成勣、裴鉴、赵越耕、陈德华、张淑芳、陈刚。
 
1962年江苏省成立了中国药学会江苏分会,南京分会易名为中国药学会江苏省南京分会,当时大部分南京分会理事当选为省分会理事。学会宣传普及委员会成立了南京地区工作组,开展南京地区学术活动。
 
由于“文革”十年动乱的影响,也给药学会的活动造成了较大损失,前后七年多未正常开展活动。
 
第四届理事会:从1959年第三届理事会组成后,直至1979年才正式改选组成第四届理事会。整个理事会由第三届的17人扩大为42人组成,由陈思义、江守默、叶桔泉、刘国杰、彭司勋、周太炎、李成功、陈刚等8人担任正副理事长。
 
第五届理事会:1986年7月12日,经南京市科技协会批准,中国药学会江苏省南京分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选出了第五届理事会成员。这届理事会人数与上届相当,由43人组成。由时任南京市卫生局局长的薛桂华任理事长,由严永清等5人任副理事长。这届理事会为发展药学会工作,采取了三项新举措,一是理事会增设常务理事;二是理事会聘请彭司勋、叶桔泉、刘国杰、周太炎、江守默等12位著名学者为名誉顾问;三是理事会增设了5个工作委员会和4个专业学会,并分别由副理事长或常务理事担任主任委员。
 
1987年经中国药学会同意,南京分会为单列市分会,定名为中国药学会南京分会。
 
1991年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南京市民政局审核批准,我会以“南京药学会”进行法人登记,使学会的正常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第六届理事会:1991年11月29日第六届理事会诞生,由45人组成,由严永清任理事长,王孟、华维一、陈刚、周禧南、屠锡德任副理事长。
 
第七届理事会:1996年12月经换届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由王绮纹、严永清任理事长,邵志高、屠锡德、周禧南、孙奋治、李家淼、陈志一、陆晓和7人任副理事长。
 
第八届理事会:2002年12月6日成立的第八届理事会稍有扩大,由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首强副局长任理事长,丁安伟、汤卫国、余伯阳、吴蒨、李家淼、邵志高、陆晓和、陈志一、熊晓明等9人担任副理事长,严永清任名誉理事长。
 
第九届理事会:2009年4月10日南京药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海陵药业会议中心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南京药学会第九届理事会,本届理事会共有理事101名,常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29名,其中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胡万进局长任理事长,丁安伟、丁海洋、方祝元、王广基、任晋生、宋小骏、汤卫国、何光明、孟玲、周长江、周耀平等11人任副理事长;刘义保任秘书长,严永清继续留任名誉理事长。这是南京药学会历届中规模最大的理事会,也是南京药学会成立80周年的大喜事。
 
2009年12月27日,在江苏议事园召开南京药学会成立80周年庆典大会,会上由第九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严永清系统回顾了学会80年的发展历程。
 
南京药学会是由南京地区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盈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南京地区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南京地区药学科学技术和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为公共健康服务的重要力量。学会下设秘书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南京药学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团结和组织广大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药学科学技术的普及、繁荣和发展,促进药学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药学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维护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和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
 
南京药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药学科学技术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发展同药学相关团体、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与合作;举荐、表彰、奖励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对会员和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培训;普及推广药学以及相关学科的科学技术知识;反映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接受政府委托,承办与药学发展及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事项,组织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有关项目的科学论证和科学技术咨询;开展医药产品展示、提供医药技术服务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等活动;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南京药学会主管单位为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行政挂靠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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