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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及住院病历书写的格式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点击:16  日期:2018-08-04 

门诊病历及住院病历书写的格式

一、门诊病历

(1)门诊病历首页要逐项填写,要注明科别,如有错误或遗漏应予更正及补充。

(2)每次诊疗均写明年、月、日。必要时注明时刻。

(3)初诊病历的书写要注意以下事项:

①病历重点为主诉、现病史,而对既往史、家族史等仅扼要记录与此次发病有关的内容。

②系统体格检查(一般状况、心、肺、肝、脾、四肢、神经反射等),逐项简要记载,对病人的阳性体征及有关的阴性体征,应重点记载。对专科情况,应详细记载。

③辅助检查

④结合病史、体检、辅助检查,提出初步诊断。

⑤处理包括所有药品(品名、剂量、用法及所给总量),特殊治疗,生活注意点,休息方式及期限,预约诊疗日期及随访要求等。

(4)复诊病历重点记录上次就诊后病情变化、药物疗效与反应及送检结果。复查上次曾发现的阳性体征及有无新的变化。诊断无改变者不再填写。最后为复诊后的处理。

(5)每次记录医师均需签署全名。

二、住院病历

书写完整的住院病历应在24小时内完成。

1.主要内容:

(1)一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出生地、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可靠程度。

(2)病史,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

(3)体格检查

(4)实验室及其他检查

(5)摘要

(6)初步诊断

(7)记录者签名

2.入院记录内容同住院病历,但重点要突出,更简要。

3.病程记录

4.会诊记录

5.转科记录

6.出院记录

7.死 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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