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卫计委关于公布2015年吉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吉卫科教发〔2015〕1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
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已公布,现将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公布与查询
今年,我省推荐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批准129项,备案项目23项。已批准项目可通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hfpc.gov.cn)、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www.cma.org.cn)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查询。
二、项目举办与管理
(一)请各市州和吉林大学继续医学管理部门加强对项目举办单位的管理和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并配合协助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做不定期抽查,各主办单位要主动接受项目举办所属地区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
(二)各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项目举办流程,加强培训质量和效果。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如违反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
三、系统反馈与要求。
(一)通知、日程:主办单位在项目举办2周前发布通知和日程,并将纸质版通知和日程报送省继教办(纸质版通知和日程可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审核表》于会后同时报送至省继教办)。
(二)项目反馈:项目举办单位在项目举办后2周内,将项目举办的执行情况按要求反馈。
1.通过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内容包括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1)、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 、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立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附件2)。
2.在“科教管理平台”录入参会学员学分。
3.填报纸质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审核表》(附件3),逐级审核盖章后报送省继教办。
(三)项目审核:经省继教办审核通过,确认相应学分。
(四)证书领取:外省来我省参加国家级继教项目培训的人员,需由举办单位到省继教办领取学分证书,学分证书发放不得收费。
四、其他事宜
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有疑异或问题请随时与省继教办联系。
联系人:李春兰 0431-88905846 13578669698
吴 菲 13634303285
联系地址:因省继教办工作地址临时变更,请电话咨询
附件:
1.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网上填报)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网上填报)
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审核表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1月14日
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网上填报).doc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网上填报).doc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