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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卫计委关于申报2015年第二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点击:51  日期:2015-03-30 

重庆卫计委关于申报2015年第二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渝卫办科教发〔2015〕91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医疗卫生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做好2015年第二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第二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科,项目负责人及授课老师必须是中级职称以上(市级单位需要高级职称)。鉴于计划生育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相对不足的情况,请有关单位注意做好计划生育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

二、2015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实行按学科或按属地化管理。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有关市级学术团体等项目申报单位逐级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各区(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医学会和其他学会、协会对项目审定并同意后,按相关要求统一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等有关单位直接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每个项目只能在一处申报。
    三、2015年第二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重庆市卫生科技教育网,申报流程见附件2)。项目申报时间为2015年4月1日~6月20日。请各有关单位(各级行政用户)在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并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并用A4纸电脑打印,不得手工填写。请将申报的打印材料,寄至重庆市医学会(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邮政编码:400020,联系电话:63606589,传真电话:63606589,联系人:韩 亮)。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由授课教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的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要求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根据所申报的途径,报送所在区(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最终报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项目。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项目进行审核时,如需进行必要的调整或修改,只调整或修改网上申报数据。
    四、联系方式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杨蔚然、魏婧婧,联系电话:67706553,E-mail: cqscme@163.com;重庆市第二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材料接收人:韩亮,联系电话:63606589,E-mail:24348837@qq.com,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323室,邮政编码:400020,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交流QQ群:70646005。

 附件:1.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重庆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流程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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