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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实习证明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点击:25  日期:2018-10-12 

2019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实习证明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部分考区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有所提前。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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