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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为使其恢复极性,应给予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点击:19  日期:2014-11-20 

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为使其恢复极性,应给予

A.剖宫产

B.静脉滴注催产素

C.肌注杜冷丁

D.手术破膜

E.以上都不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不协调性宫缩乏力是禁用催产素的。

不协调性宫缩乏力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其极性。给予强镇静剂哌替啶100mg、吗啡10~15mg肌注或地西泮10mg静脉推注,使产妇充分休息,醒后不协调性宫缩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宫缩。在宫缩恢复为协调性之前,严禁应用缩宫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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