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威海执业医师报名现场审核确认
山东威海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
一、报名条件
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详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今年考生报名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3月29日24时。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Default.html),认真阅读报考资格、报考须知、报考流程等后,进行网上 报名并采集电子相片,网上报名完成并确认有关信息不再进行修改后,自行打印填写好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1份。
考生可于确认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信息修改并保存。考生每次登陆系统修改报名信息后必须重新打印通知单,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通知单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若考生修改信息后,未按要求重新打印通知单而造成报名无法确认或确认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31日—4月17日(含威海考点审核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将所有报名材料装入档案袋内(网上下载材料和复印件均用A4纸,材料按“报名所需材料”的顺序排好,不得装订),在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直有关单位(报名点)规定的期限内,送到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直有关单位(报名点)进行初审并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各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委直有关单位可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报确认,打印确认单,由考生在确认单考生签字处签字,确认单粘贴在档案袋的封面。各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委直有关单位登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由威海市医考办统一发放。
各报名点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对于资格审核系统中给出“严重警告”提示的考生要重点核查报名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考生参加考试的情况出现。初审不合格考生,其中假证、专业不合格及年限不足者不再复核,但需确保将审核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
请各报名点重视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完善流程,严格执行考生本人亲自确认制度,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从2016年起将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三)今年参加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仍统一安排在济南考点报名并进行考试。现场确认具体通知查看济南卫生人才网www.jnhhr.cn.(四)公共卫生类别考生在省直考点报名,详情请登陆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网www.sdwsjy.org查询相关通知。
(五)短线医学加试考试。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2016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加试专业内容和考试相关政策要求与2015年一致,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4),请报名点按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核。
(六)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将在全部口腔类别和公共卫生类别开展计算机化考试工作。
三、提交材料
考生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须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
7.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执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均上报考区;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三)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执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均上报考区;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五)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1.毕业当年报考的(建议考生在院校所在地报考)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5)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2.已毕业报考的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
3.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附件);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现场确认后系统内打印的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