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国际眼科考试考点合并的通知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国际眼科考试考点合并的通知
根据2016年国际眼科考试中国地区各考点考生报名人数情况,经研究,我中心按地理相近原则将考点整合为5个。具体方案如下:
序号 |
合并后考点 |
合并前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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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 |
北京、长春、郑州、西安、济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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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汕头 |
汕头、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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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温州 |
温州、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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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沙 |
昆明、南宁、长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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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兰州 |
兰州、绵阳、乌鲁木齐 |
自2016年4月1日起,请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提前做好备考安排。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不受理考生要求更换考点的申请。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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