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执业药师注册及继续教育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执业药师协会决定从2015年9月1日开始,开展2015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2015 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科目及学分
 
所有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必须修够15学分。今年首先要学习2015年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科目的课程,未修够学分者可从历年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科目中选学,修够相应学分。
 
2015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科目及学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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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 
            
             讲课内容  | 
            
             学分  | 
            
             授课老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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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  | 
            
             执业药师如何开展药学服务  | 
            
             2.5  | 
            
             张抗怀  | 
            
             必修  | 
        
| 
             002  | 
            
             糖尿病患者合理用药  | 
            
             2.5  | 
            
             王养维  | 
            
             必修  | 
        
| 
             003  | 
            
             药物的体内过程-药物代谢动力学  | 
            
             2  | 
            
             李 萍  | 
            
             必修  | 
        
| 
             004  | 
            
             心血管疾病合理用药  | 
            
             2  | 
            
             张 鹏  | 
            
             选修(西药)  | 
        
| 
             005  | 
            
             儿童合理用药  | 
            
             2  | 
            
             成 华  | 
            
             选修(中药.西药)  | 
        
| 
             006  | 
            
             呼吸系统疾病的药物治疗  | 
            
             2  | 
            
             蔡 艳  | 
            
             选修(中药.西药)  | 
        
| 
             007  | 
            
             消化系统疾病的药物治疗  | 
            
             2  | 
            
             王 娜  | 
            
             选修(中药.西药)  | 
        
| 
             008  | 
            
             处方点评与药学服务  | 
            
             2  | 
            
             彭丽蓉  | 
            
             选修(西药)  | 
        
| 
             009  | 
            
             近年来中药材掺假造假现象剖析  | 
            
             2  | 
            
             谢志明  | 
            
             选修(中药)  | 
        
| 
             010  | 
            
             中药调剂技术与养护技术  | 
            
             2  | 
            
             崔春利  | 
            
             选修(中药)  | 
        
三、继续教育形式
 
采用网络教学方式进行,学习人员可直接登陆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http://www.slpedu.com注册学习考试。
四、报名收费依据及缴费方式
 
(一)报名收费依据:
 
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财规[2000]47号)文件和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许可文件规定,2015年度执(从)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仍按每学分10元标准收费。
 
(二)交费方式:
 
1、可直接在陕西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缴费。
 
2、可直接到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报名、缴费。
 
3、西安市以外学员可到当地(市)执业药师工作站报名、缴费。
 
4、可到邮局用汇款的方式缴费(收款人: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汇款时写汇款人姓名、电话、资格证号、参加的年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六路56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院二单元502室. 邮编:710065)。
 
(三)报名、缴费完成后可进行学习。参加网络学习者请登陆陕西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http://www.slpedu.com(直接点击可进入)。
 
五、继续教育学分授予
(一)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人员必须在网站进行注册,完成学习并经测试合格,网站自动生成二维码,打印二维码粘贴在继续教育登记本上。
 
   (二)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人员,完成学习并经测试合格,打印二维码有困难的也可直接到执业药师协会登记、盖章。
 
   (三)执(从)业药师注册时,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局将扫描《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的二维码或查验继续教育本是否登记盖章,以确认是否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六、相关要求
 
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15个学分方可保留执(从)业药师资格,未参加学习或学分不够者,不予进行注册”。请各执(从)业药师及时按以上要求尽快完成注册学习。
 
联系电话:029-62288215
联系人: 张丽芬  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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