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三,审核通过后,到“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并领取初审合格考生回执单,审核结束。
3.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且报名表“考生类型”显示老考生,有档案号)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如老考生报名表上显示新生或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7月1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东方大厦4号楼2楼大厅(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
请考生按照报名序号依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安排请网报结束后登录本站“考试信息”栏查看相关通知。报名序号为报名表上“报名序号条形码”下后五位数字。
(四)新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新考生及异地考生)需送审的材料如下:
(1)网上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核对报名信息后完成承诺人签名,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空白一栏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自行填写清楚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2002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中专学历报考者和2002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外省中专学历须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4)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麻醉学、卫生监督等学历专业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药房岗位满药师报考年限的工作证明。药店、生物制药企业等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管理中心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接受个人缴纳的社保及农保)、与药店企业等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社保缴纳的单位必须要与报考单位一致。卫生服务站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药房岗位满药师报考年限的工作证明;
(5)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同时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高级职称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须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乡镇职称不予认可)及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7)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工作年限。
2.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不可随意更改,如往年报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身份重新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后重新获得报考资格。
3.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4.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务合同、药店企业等法人资质、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及上级部门出具的工作岗位年限证明、药品经营人员上岗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证等材料。严禁非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从事药学(中药学)教学岗位的人员严禁报考。考生工作单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社保系统一经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5.凡使用假学历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信息需谨慎认真填写,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填错或误填责任由考生自负。姓名、身份证号作为注册信息非常重要,原则上注册信息不予修改,其次“电子照片、性别、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联系电话(手机)”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信息修改说明:(1)报考人员首次使用全国报名系统,都需要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毕后,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予修改,报名的时候报考人员证件号(身份证号)、姓名由系统自动引用本人注册时的信息,不可随意修改。已上传的电子照片也不可以随意修改(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表未打印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然后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系统显示了审核通过标志的),报考人员不可以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谨慎取消报考信息确认,否则影响到审核及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5)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信息。(6)报名信息修改只需修改部分重要报名信息项,重要报名信息项包括“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工作单位”等。其余报考信息一般不影响审核及报名,如实填写即可。(7)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及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