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学考试网  国家医学考试网-国家医师资格、执业药师、卫生资格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 首页 > 医学网址 > 山东医学卫生网站 » 济南市卫计委网站:http://www.jnhfpc.gov.cn
济南市卫计委网站:http://www.jnhfpc.gov.cn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点击:1236  日期:2016-09-05 

济南市卫计委网站:http://www.jnhfpc.gov.cn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

济南市卫计委电话:66601700

济南市卫计委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奥体中心龙奥大厦11层A区、F区、G区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19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市保健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信息资料、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办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挂统战处牌子)。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干部援疆援藏等支援边远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系统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以及委机关信息化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四)财务审计处。
  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相关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生育专业经费的管理使用;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口支援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组织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和法律法规咨询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办理工作;组织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处。
  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建议;指导、组织、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规划、筹措和投入安排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卫生应急办公室(挂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
   拟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相关工作。
  (八)疾病预防控制处。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治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全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病防治等有关工作。
  (九)医政医管处。
  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拟订医疗服务监管办法、方案,建立全市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管体系;承担实施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医疗广告的技术出证;承担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基层卫生处。
  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区卫生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
  (十一)妇幼健康服务处。
   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对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和指导;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十二)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处。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医疗市场监督及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查处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参与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基本用药管理处。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管理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加强院内药事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合理用药,确保用药安全;参与临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有关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
  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拟订全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县(市)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市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
   拟订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基层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及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七)宣传处。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宣传、舆情处置等工作。
  (十八)科技教育与外事处。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指导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推动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九)中医药管理处。
   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承担中医药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中医药标准和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有关药事工作。
   市保健办公室(副局级)。
   拟订全市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参与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局级)。
  拟订市爱国卫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组织工作以及城市卫生经常性和常规性检查;制定全市“除四害”工作规划和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并指导实施。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tags: 济南市卫计委网站   www.jnhfpc.gov.cn


豫ICP备14015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