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新生宿舍管理
新乡医学院南校区设有第一学生公寓、第二学生公寓、第三学生公寓、第四学生公寓、第五学生公寓、第六学生公寓,北校区设有研究生公寓、留学生公寓,共8个学生公寓,宿舍房间分有2人间、4人间、6人间、8人间等规格,共可容纳学生11246余名。
温馨提示
亲爱的新同学:你们好!
当你跨进新医大门时,我们热烈地欢迎你们到新乡医学院来学习,并预祝你们大学生活愉快,学业有成。为了便于你们顺利来校学习,现将有关新生报到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新生到校后请仔细阅读报到须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的宿舍,严禁擅自调换,不准许学生家长在宿舍留宿,严禁留宿外人,严禁动用其他学生的物品,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电线。
3.按学校的要求作息,学生公寓楼6:00开门,23:00锁门,请按时归寝。学校食堂早餐时间6:40,午餐11:30,晚餐17:30,开水供应时间见各区通告。
4.入住后,发现宿舍有水电等方面需维修的问题,请到一楼值班室报修。
5. 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切记不要将自己携带的行李物品交与刚认识的人照看。离开宿舍外出(宿舍无人)要关窗、锁门。对那些素不相识、千方百计与你套近乎的人,要格外小心。
6. 对陌生人提供的香烟、饮料、食品等要婉言拒绝,以防不法分子投放“麻醉药”加害你。
7.在人员复杂的场所,要特别小心免费帮忙的热心“老乡”之类的陌生人,不管对方说得有多好听,保持一定的警惕性是必要的,更不能因为贪图小便宜、小方便而轻信陌生人。
8.入住后,对上门推销商品的“师哥、师姐”,千万不要轻信,应及时告知值班人员。
9.请妥善保管好你的各项缴费凭证。
10.按要求认真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如军训、入学教育、开学典礼等),若无其它事情请新生尽可能待在宿舍,以便于通知。
11.学生或家长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跟有关领导或老师联系,我们将尽一切所能协助解决。
学生公寓入住须知
公寓是广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基地和窗口,为创造文明、整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入住学生需自觉遵守本须知。
1、学生要按照所分配的房间入住,不得随便串动房间和转让床位,一经发现按学校规章处理。每人钥匙一把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更换门锁,贵重钱物须自行妥善保管。
2、学生出入公寓楼要随身携带证件(学生证)。携物品出楼者须经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3、学生要认真遵守公寓作息制度,夏季:早 6 时 开门,晚 23 时关门;冬季:早 6时开门,晚 22:30关门。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门卫。
4、公寓楼内禁止大声喧哗、玩球、打闹,禁止酗酒、赌博、禁止从事经商活动。禁止吸烟,禁止往窗外仍果皮、纸屑或到污水。
5、 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热锅、电热毯、电热杯、热得快等。严禁使用明火,一经发现,除没收外,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除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禁止晚归和夜不归宿,禁止留非本宿舍人员住宿。
7、 寝室内不准养鸟雀、猫、狗、兔等小动物。
8、 自行车不准入宿舍楼内,违者由公寓中心统一收缴处理。
以上须知和条款如有违反者,按《宿舍管理办法》细则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所在年级,望广大同学自觉遵守。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学生在公寓内的行为,营造一个安全、卫生、和谐的生活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新乡医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 入住及退宿
第一条 学生所住寝室由院系,学生公寓部统一安排,入住学生需遵守本管理规定。原则上学生均需在校内住宿,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经许可,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床位,更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
第二条 因毕业,退学和因故取消在校住宿资格的学生,应在一周内(毕业生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到公寓部办理退宿手续,并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寝室,按时离校。逾期后,公寓部有权通知有关部门强行清理,因此而造成的财务损失由该生自负。
二 公共安全
第三条 学生离开寝室须关好门窗。寝室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寒暑假期间,须妥善处理好贵重物品。
第四条学生公寓来访客人须在值班室登记,未经许可不可进入寝室,学生公寓严禁留宿外人。
第五条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男生,女生公寓谢绝异性学生入内,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公寓部批准登记后,方可入内。
第六条未经院系批准,学生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第七条学生应按规定时间返回学校公寓。晚归者须出示证件,登记,说明原因后方可入内。学生未经请假,不准夜不归宿。
第八条未经批准,公寓楼内禁止任何商业活动。
第九条严禁私接,改动电线及使用床头灯具;严禁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辱,取暖器等电热器及其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一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器。
第十条学生公寓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以及使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严禁向窗外扔杂物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含烟花爆竹)
三 请假制度
第十二条 学生周末外出(仅限周五和周六晚)不能回公寓住宿者,必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三条 非周末时间,学生一律不得在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请假手续同上,学校会进行不定时查寝。
四 作息制度
十四条 学生需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积极参加室外体育锻炼。学生公寓实行定时开,锁门制度,特殊情况按学校通知执行。
五 公用设施管理
第十五条 必须严格执行新乡医学院的有关规定,严禁非火警动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十六条 未经许可,严禁将公寓内家具等共有物品搬出。
第十七条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公寓及周围墙壁上刻画,涂写或张贴、散发各种大小字报、启事、标语、漫画、传单、广告及海报等,亦不得破坏正当的宣传。
第十八条 学生须树立节约用水用电意识,寝室内努力做到人离灯熄:自来水随用随关。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到值班室登记报修。确保人身安全,不得擅自修理电气设施。
六 公共秩序及公共卫生
第十九条 学生使用电话、电脑等电子设备时不得影响周边同学的学习和休息。
第二十条 公寓内禁止打麻将、打扑克等一切形式的赌博。
第二十一条 公寓内禁止吸烟,酗酒。
第二十二条 禁止浏览、传播一切含有黄色、反动、迷信等内容的不良信息。
第二十三条 公寓区内(含寝室、走廊、门厅)禁止打球、踢球等剧烈活动。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二十五条 垃圾须按指定方式倒入指定地点。
第二十六条 公共场所卫生请自觉维护。禁止随地吐痰、乱泼水,做到便后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