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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点击:273  日期:2014-10-31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1、我省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如何登记?
 
答:我省实行Ⅰ类学分网上登记始于2004年,继教对象参加我省继教项目学习后获取的Ⅰ类学分由项目主办单位通过省继续医学教育网学分管理系统进行登记。2004年-2010年Ⅰ类学分登记在旧版学分管理系统中,2011年开始Ⅰ类学分登记在新版学分管理系统中,与项目管理系统对接,仍由项目主办单位录入登记。
 
 
 
2、我省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如何登记?
 
答:2011年开始,我省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由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继续医学教育网新版学分管理系统进行登记。Ⅱ类学分按照《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中各类获取途径进行网络登记。学分管理系统中按学分授予途径和计算方法将Ⅱ类学分登记规定为八类,即论文发表、单位组织的学术讲座等等。各医疗卫生单位可由继教对象自行登记,或由各科室专人登记,或单位继教管理部门登记继教对象Ⅱ类学分,但最后都应由单位继教管理部门审核后方能认可。
 
 
 
3、继教对象无法查询2010年及以前的Ⅰ类学分如何处理?
 
答:我省继教对象学分查询可通过省继续医学教育网,点击“学员个人学分查询”进行。2010年及以前的Ⅰ类学分登记在旧版学分管理系统中,学员通过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登录“2010年前学员个人学分查询”,若无法查询本人的Ⅰ类学分,可将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参加的继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举办时间、授予的学分和项目举办单位等信息发送至省继教办公室邮箱:jjb1010-2@163.com,由省继教办工作人员核查后处理,必要时需提供学分证书复印见或扫描件。
 
 
 
4、在旧版学分管理系统中,继教对象发现个人基本信息有误,如何修改?
 
答:继教对象发现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等信息错误须修改时,请将个人错误的信息和正确的基本信息发送至省继教办邮箱,由省继教办工作人员审核后修改。
 
 
 
5、继教对象个人无法登陆查询2010年以前的Ⅰ类学分该如何处理?
 
答:继教对象无法登陆“2010年前学员个人学分查询”时,主要原因有(1)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匹配,其中有一条信息错误;(2)系统中是15位的第一代身份证号,个人用18位的第二代身份证号登陆;(3)系统中不存在该人的信息。解决方法:将个人姓名、第二代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发送至省继教办邮箱,省继教办工作人员在系统中修改后即可登陆查询。
 
 
 
6、继教对象无法查询2011年及以后的Ⅰ类学分如何处理?
 
答:继教对象无法查询2011年及以后的Ⅰ类学分时,可能的原因有(1)主办单位未将该学分信息录入学分管理系统;(2)学员身份证号信息登记错误;(3)该学员未参加此项目学习。解决方法:学员可联系项目主办单位,查询个人信息登记情况,由项目主办单位确认后进行修改或补登记。
 
 
 
7、在新版学分管理系统中,继教对象发现个人基本信息有误或信息不全如何修改补充?
 
答:在新的学分管理系统中,继教对象发现个人基本信息有误时可自行修改,并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提交,由继教对象所在单位继教管理部门登录学分管理系统,在“继教对象管理”中,选定该继教对象,点击“审核通过”后即呈现该继教对象正确完善的基本信息。
 
 
 
8、在新的学分管理系统中,个人无法登陆及查询本人Ⅰ类或Ⅱ类学分该如何解决?
 
答:继教对象无法登陆“2011年后学员个人学分查询”或从“学分管理入口”中无法进行个人登陆时,出现的错误原因有:(1)该继教对象基本信息其所在单位未添加入学分管理系统;(2)单位已将该继教对象基本信息添加入系统,但姓名、身份证号与继教对象登陆时的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3)该继教对象基本信息中,姓名或身份证号之间有空格。处理方法:所在医疗卫生单位继教管理部门登陆后,在“继教对象管理”中查到该人,将其错误信息修改正确;若查询无此人,则新增该继教对象基本信息。继教对象基本信息修改正确后,个人即可登陆并查询其Ⅰ、Ⅱ类学分。
 
 
 
9、医疗卫生机构添加个别新的继教对象或遗漏的继教对象基本信息,提交时出现“应用服务器中的程序错误,不能出现重复的唯一数据……”该如何解决?
 
答:出现这样的情况,即提示系统中已经存在该继教对象的身份证号码。可能的原因有(1)所在单位已经添加过该继教对象基本信息;(2)单位未添加过该继教对象基本信息,但该对象曾参加我省Ⅰ类学分继教项目学习,项目主办单位为了将发证学员信息录入学分管理系统中,将该继教对象基本信息添加到学分管理系统中对应的单位。解决方法:所在医疗卫生单位在“继教对象管理”中查找是否存在该继教对象,若有,则修改补充该继教对象基本信息,无需新增该人员基本信息。若无,则将该继教对象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学分管理入口”中进行个人登录,登录后点“本年学分打印”显示出“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可查看该继教对象所处在的单位。若非本单位,可联系对方单位进行人员调整。
 
 
 
10、继教对象单位调动,如何操作?其学分如何处理?
 
答:若继教对象在我省内进行单位调动,医疗卫生单位可在学分管理系统“继教对象管理”中进行人员“调出”与“调入”管理。操作方法:调出单位在“继教对象管理”中先查询到该继教对象,点击该对象左边对应的小方框,然后在“调出”按钮前面的方框中输入要调入的医疗卫生机构名称(与在学分管理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点“调出”,系统会提示“调出成功”,对方单位在接受该人员调入前,该继教对象基本信息仍在本单位,对方单位接受该继教对象调入后,该继教对象基本信息及其所有学分信息均调入对方单位。
 
 
 
11、医疗卫生单位有部分继教对象Ⅱ类学分未在当年录入,第二年是否可以补录?如何操作?
 
答:按照我省学分网络化管理规定,医疗卫生单位应在当年录入本年度的继教对象Ⅱ类学分,即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内,通过个人或单位对个人进行录入的学分均未当年度内学分。超过期限,个人录入上年度的学分即显示为本年度学分。为解决部分人员遗漏的Ⅱ类学分录入,必须由单位继教管理部门,在“学分数据导入”功能中,下载模板,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对遗漏人员学分信息进行导入,才可补录上年度遗漏人员Ⅱ类学分。
 
 
 
12、医疗卫生单位在“继教对象管理”中发现同一继教对象有两条不同的身份证号,如何将其进行合并?
 
答:医疗卫生单位发现同一继教对象有两条不同的身份证号,其中一条为15位的第一代身份证号,另一条为18位的第二代身份证号,或有一条错误的身份证号。出现这样情况的原因为:(1)单位初始导入继教对象基本信息时,身份证号为15位的第一代身份证号;(2)继教对象外出参加继教学分时登记的是18位的第二代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号登记错误。解决方法:由该继教对象单位的继教管理部门,登陆学分管理系统,在“继教对象管理”中找到该对象的两条身份证信息,查询其下的学分信息情况。一般由外单位添加入的身份证号下均为Ⅰ类学分信息。若外单位添加入的身份证号信息是第二代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则删除该条信息,然后将该对象15位的第一代身份证号修改成18位的第二代身份证号即可合并,同时Ⅰ类学分并入。若外单位添加入的身份证号是错误的,则记录下该错误身份证号下的Ⅰ类学分信息后,删除该错误身份证信息,联系项目主办单位,修改该对象当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信息,即可查询其Ⅰ类学分。必须注意的是,继教对象外出参加继教学习,登记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学分管理系统中的身份证号完全一致,才不会发生该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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